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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河财资〔2014〕4号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粤财资〔2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财资﹝2014﹞5号).pdf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