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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五步走”开展公用经费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预算单位公务支出、深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有效控制公用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河源市自2013年4月至7月10日,按照“全面清查、依法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五步对市直一级预算单位2012年公务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重点检查接待费、会议费和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和2012年公务卡执行等情况认真开展清理检查。
一是动员部署。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河源市开展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印发至相关单位部门。并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清理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并对检查组全体成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和培训。
二是自查自纠。根据《河源市开展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所有受检的市直一级预算单位要按工作方案要求迅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尽快纠正。强调对各单位在自查阶段主动上报、及时纠正违规问题的,将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宽严适度”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是重点检查。此次检查,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6个检查组,从4月下旬开始,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四是整改提高。各被检查单位结合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要求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检查组核实。同时,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归纳整理后,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纪委。对整改措施不力、不及时、效果不好的,将在市直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五是总结提高。针对清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并举一反三,建立和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职责,堵塞监管漏洞,促进公务支出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