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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加大投入 力推全市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
5月28日,河源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了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思路和重点,提出了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目标,到2015年全市283个重点帮扶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要超过当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0%,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或超过5万元。
据了解,根据新的扶贫标准并结合本地实际,经严格审核确定了283个村作为新一轮重点帮扶村,其中源城区有2个,东源县53个,和平县47个,龙川县78个,紫金县67个,连平县36个。除源城区外,其余5县还被确定为扶贫开发重点县。根据省定贫困标准线,按照长期居住破旧泥砖房,或有残疾人或因病致贫的农户优先纳入的原则,河源市还初步认定了全市283个重点村在贫困线下有劳动能力的37039户为新一轮扶贫开发贫困户。
在扶持政策方面,河源将更加注重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贫困问题,加大资金、行业、产业、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的扶持力度。
一是突出产业扶贫,建立稳定收入渠道。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规模化生产模式,集中扶持重点村建设农业生产基地,各县区建设2个以上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产业示范园(村),每个重点村至少有1个主导产业项目、1个专业合作社,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挂上1家农业龙头企业或参加1个专业合作社,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至少转移1个劳动力。
二是加强素质扶贫,增强自主脱贫能力。落实贫困家庭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中等职业学校政策;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万人次以上。
三是推进基础设施扶贫,改善脱贫硬环境。300人以上贫困村全部要实现通硬底化道路;村村拥有卫生站、文化室、垃圾收集设施、商业服务网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整村推进幸福安居示范村”。
四是开展民生扶贫,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同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政策;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五是整合资源扶贫,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对省直及我市自身负责帮扶的村进行分档,省财政每村安排60万元—100万元的补助引导资金。在此基础上,对市直负责帮扶的重点村,市财政每村安排30万元扶持资金,从今年起分3年逐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