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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为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河源近日印发了《河源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
(河府〔2017〕18号)
针对当前
造成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居高不下的关键因素
缓解当前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激发企业活力
这个《工作方案》
出台了涉及10大方面的57条措施
为实体经济企业“减压”
目标在3年左右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的综合成本
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明显提升
1合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
(二)积极落实惠企减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三)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力度
(四)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五)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六)严格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
(七)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
重要内容
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惠企减税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将新材料、关键零部件纳入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偿机制实施范围。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力度。
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清理各类电子政务平台服务收费,查处和清理各种与行政职能挂钩且无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收费,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
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清查取消市县政府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全面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组织、第三方评估组织收费。
2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八)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九)有效降低融资中间环节费用
(十)积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机制
(十一)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十二)积极稳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十三)加大对企业直接融资的政策性扶持
(十四)积极运用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
(十五)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十六)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重要内容
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完善信贷资金向实体经济融通机制,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
切实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发挥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推动金融机构研究设立融资专项资金。积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实施科技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
积极稳妥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发起设立金融或类金融机构,引导现有中小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业务。进一步提高股权和债券等直接融资比例。积极运用政府置换债券减轻企业债务成本。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境外低成本资金。
完善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和金融创新服务。
3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
(十八)深化“放管服”改革
(十九)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二十)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十一)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十二)积极推动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重要内容
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清理和废除各地自行制定的影响统一市场形成的限制性规定,取消限制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大力推广“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特别是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市场化改革。
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使用。着力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和推广。
积极推动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加强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
4合理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二十三)统筹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
(二十四)认真落实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
(二十五)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
(二十六)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
(二十七)降低工程建设领域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缴存比例
重要内容
统筹降低企业社保缴费比例,探索逐步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4%,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维持在1%,其中个人费率维持在0.2%,推进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认真落实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
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调整机制,将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由两年至少一调改为原则上三年至少一调。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加快完善劳动力市场体系。
5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
(二十八)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相关改革
(二十九)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三十)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
重要内容
加快实施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领域市场化改革,完善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并网机制。
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继续推动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完善“西电东送”市场交易机制,加快实施输配电价改革。
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制度,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灵活确定工业用地的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鼓励以租赁方式使用土地,保障物流业用地供应,科学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容积率。
6较大幅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三十一)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和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三十二)大力发展运输新业态
(三十三)科学规范公路收费管理
(三十四)严格规范港口码头铁路等收费
重要内容
大力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建设托盘共用系统,实现配送商品一贯化运输和托盘循环使用,加快物流设施设备、信息平台和服务规范标准化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进一步优化配送流程,积极探索城市末端配送模式的优化与创新,鼓励连锁商业网点参与城市物流末端配送。
大力发展运输新业态,推广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甩挂、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衔接甩挂等运输模式,推动无车承运人业务加快发展,推广多式联运,推进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支持重大物流基地、城乡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完善全省物流综合服务网络。
科学规范公路收费管理,统筹推进全省各地取消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取消到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公路收费项目,完善高速公路收费政策,探索高速公路建设多元化筹资模式。严格规范机场铁路港口收费,清理强制对进出港(场)企业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和各地设立的不合理涉及铁路收费。
7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
(三十五)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和投贷联动试点
(三十六)大力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
(三十七)全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
(三十八)注重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
重要内容
积极开展资产证券化和投贷联动试点,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将符合条件的经营性资产证券化,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科技创新企业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大力支持重点企业资金周转,防范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传导。
全面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按照既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又能形成新约束机制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政策措施。
注重化解企业债务链风险,发挥财务公司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的作用,加快产业链企业间资金周转,大力推动中国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企业供应链业务上的应用。
8鼓励引导企业内部挖潜
(三十九)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降低成本
(四十)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应用创新
(四十一)切实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和企业目标成本管理
重要内容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内部管理升级,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和智慧流通,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大幅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实现降本增效。
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应用创新,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创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生活服务类企业自建或利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线上服务和线下体验,推动生活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
切实加强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完善鼓励和支持企业转型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支持推广可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各种技术,引导企业加强目标成本管理。
9落实降成本工作配套措施
(四十二)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四十三)大力支持创新活动
(四十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四十五)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
(四十六)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
(四十七)切实改进企业管理
(四十八)有效降低监管成本
(四十九)全面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
(五十)优化涉企税费和行政审批服务
(五十一)积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五十二)分行业有序推进降本增效
(五十三)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重要内容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营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的支持。贯彻落实《河源市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促进我市人才优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通过“互联网+”协同制造,提升企业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通过“互联网+”高效物流,提升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支持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优化涉企税费和行政审批服务,简化涉企收费减免程序,提高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缓审批效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广实施网上竞价和电商直购,积极为供应商营造宽松便捷的政府采购准入环境,加大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企业、本地品牌产品的扶持力度。
根据行业特点,加快实施转型升级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有序推出并切实落实煤炭、石化、钢铁、有色金属、建材、机械、汽车、电子信息、消费品、物流等行业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方案。
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进企检查项目,进一步规范行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企检查的,检查实施单位要在年初制定计划,严格按计划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企业接受检查的时长和频次。确需实施临时检查的,检查实施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
10建立健全降成本工作推进机制
(五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五)加强协调配合
(五十六)加强宣传引导
(五十七)加强检查督办
重要内容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本领域、本地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市直各牵头单位要于2017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同时抄送市府办公室、市目标考核办、市财政局督办备案。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应于2017年6月底前制订本地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出台更多的惠企政策和措施,确保降成本工作取得实效。
每年初由市财政局组织各责任单位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并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从2017年起,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季度推进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财政局汇总后报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视情况采取下达督查通知书、组织实地督查、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