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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录入时间:2014-8-15  阅读数:21728 【打印此页】 


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4]24号)的有关规定,从今年起,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方式采取远程教育方式为主,培训机构面授教学方式为辅,个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培训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远程教育方式


选择远程教育方式的人员,按下列办法进行:


(一)分类培训。学员可根据个人需要的内容选择如下培训内容: 


第一类,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第二类,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第三类,大中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第四类,小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培训时间。2014年8月15日至11月30日。持证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段内任选时间学习,网上学习时间累计为24小时。


(三)培训形式。今年我市继续教育形式采取远程教育方式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持证人员登录河源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WWW.GDDTYF.NET)选择远程教育的方式进行学习及考试。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该网站“帮助中心”图文教程或视频教程。学员按要求完成培训课时后,才能参加培训安排的相应考试。


(四)培训收费。培训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96元。缴费方式支持多种方式有网银缴费、银行前台汇款缴费等多种形式,具体见河源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站首页。持证人员无需到财政局办理缴费及盖章手续。

二、面授教学方式


选择面授教学方式的人员,按原方式进行,即到所在地财政局报名参加培训,市直的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报名,县区的由各县区财政局自行组织培训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2013年前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持证人员,请到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补办继续教育手续。


(二)学员在培训平台登录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拨打电话3278603或联系在线客服(QQ:2106158480)进行咨询。

 

                 

 

                            201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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