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新闻
> 图片新闻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我市2010—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府〔2010〕82号
关于推进我市2010—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粤府〔2009〕15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精神,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历次全会、省委十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实现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全面、平等地惠及全市人民,从根本上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为河源争当全省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坚持公平优先,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重点向农村困难群体倾斜,在覆盖全市居民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供给水平,保障每一位公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底线公平”。在注重公平的基础上兼顾效率,承认不同地区间、城乡间、群体间存在合理差别,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结合,平等与发展的和谐统一。
2.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在推进均等化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区分轻重缓急,确立优先顺序;根据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统筹兼顾,重点突破。初级阶段重点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广覆盖;中级阶段重点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高级阶段实现全市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增加公共服务总量,优化公共服务结构,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促进公共服务领域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4.先行先试,完善制度。按照“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要求,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同时,针对影响和制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善于发挥制度优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和政策措施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基本现状
(一)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在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各级财政部门多方筹集资金,全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需要,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使全体市民共享我市经济发展的成果。2007—2009年,全市各级政府共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支出133.27亿元(含预算外资金、贷款资金、财政预付款)。
1.公共教育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公共教育支出60.69亿元,推进公共教育工作。一是全面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我市分别从2005年秋季和2008年春季起,全面实施免费农村义务教育和城镇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全市45.93万人享受免费义务教育,10.43万人享受“两免一补”待遇。目前各县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按小学350元/学年·生、初中550元/学年·生的标准安排。免费城镇义务教育按照小学326元/学年·生、初中466元/学年·生的标准拨付学杂费补助,其中市级将标准提高到小学450元/学年·生、初中590元/学年·生。二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从2007年到2011年,用5年时间投入28亿元,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到85%的目标。2007-2009年已投入10.97亿元,新建了河源理工学校、市技工学校、东江中学,升级扩建河源中学、田家炳中学、啸仙中学、龙川一中、连平中学、福和中学、和平中学等,新增高中阶段学位24555个,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由2007年的61.84%提高到2009年的75.1%。三是优化高职教学环境。2007-2009年,我市投入0.63亿元,完善河职院图书馆、风雨操场、实训楼等,优化教学环境,提升教学水平。招生人数从2007年2591人提高到2009年4124人,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四是全面提高教师待遇。2005年市级学校教师的津贴、补贴参照市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由市财政统发,2008年进一步提高教师津贴、补贴水平,使教师的津贴、补贴水平略高于公务员,是全省最早实现教师工资“两相当”并由财政统发的市之一。2009年各县区学校教师的津贴、补贴参照县区机关公务员津补贴标准由县区财政统发。我市重视教育的风气和较高的薪酬待遇,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在山区教育事业服务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五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C、D级危房改造。至2008年底,完成危房校舍拆除1309栋,建筑面积367858平方米;完成危房校舍维修474栋,建筑面积219814平方米;完成新建校舍985栋,建筑面积255275平方米。
2.公共卫生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公共卫生支出11.47亿元,推进公共卫生工作。一是加快医院建设。近年来,市级共筹集资金3.08亿元,推进市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设,新增床位近3000个,改善群众就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所改造,落实乡镇卫生院经费保障机制和村医补贴政策。2007-2009年,共投入6630万元,改造乡镇卫生院67所;向1190个村卫生站村医发放补贴3570万元。三是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7-2009年,共投入资金2.55亿元,建成83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解决了55.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3.公共文化体育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公共文化体育支出2.75亿元,推进公共文化体育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文化设施。筹集约1亿元,加快推进恐龙博物馆建设,建成市职工文体活动中心,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级分中心建设。二是加强基层文化建设。2007-2009年,市财政统筹安排3253万元用于基层文化建设。至2009年底,全市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全覆盖,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187个行政村完成农家书屋建设,有近一半的行政村实现了定期放映电影。
4.公共交通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公共交通支出20.07亿元,推进公共交通工作。一是加快完善城市路网建设。按照城市发展规划,抢抓中央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机遇,筹集资金14.33亿元,推进河源大道二期、滨江大道、桂山迎客大道、万绿湖大道、东江西路建设,改善市区交通环境,缓解市区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二是全面完成“村村通”公路硬底化建设。2007-2009年,我市共完成1850公里村道硬底化建设,至2009年底,通行政村道路100%实现硬底化。
5.生活保障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生活保障支出13.74亿元,推进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保障范围,从困难居民逐步扩大到在职、失业、下岗待岗、离退休困难人员以及农村困难人员。2009年,全市财政投入2.3亿元,将24万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实现了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其中城镇低保月人均补差从2007年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2009年的115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额从35元提高到了60元。二是完善养老保险管理。2007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完善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府办〔2007〕8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养老保险制度。对全市39000多名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100%社会化发放,应发的养老金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全面落实社保待遇正常调整机制,逐年调整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待遇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三是源城区试点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08年起在源城区试点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两年市区财政共安排资金1200多万元,参保人数6000余人。四是东源县试点实施农村养老保险。东源县从2009年起试行农村养老保险,2009年底,参保人数26万人。从2009年11月起,东源县向72000多名已满60岁老人每月发放55元基础养老金。
6.住房保障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住房保障支出4.18亿元,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一是购建廉租房。2004年以来,市、县两级政府相继出台了《廉租房管理暂行办法》,为保证购建廉租房政策的顺利实施,采取了资金来源由年初预算安排一部分、争取省补助一部分和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安排一部分的办法来解决。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廉租房购建资金8900万元,购建廉租房890套,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8-2009年,全市共投入资金1.968 亿元,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312套,较好地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三是实施住房货币补贴。至2009年底全市共发放住房货币补贴4102万元。我市1999年下发了《河源市加快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行住房货币分配的实施方案》(河府〔1999〕82号),至2007年底,共有1456人领取了住房货币补贴,补贴金额3434.8万元。2008年,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市级改革单位住房货币补贴方法,重新制订《河源市市直单位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河府办〔2008〕102号),住房货币补贴采用按月发放的形式,从2008年10月起执行,2008年10月至2009年底,市级共发放住房货币补贴1353万元,从2010年起每年市级财政将安排住房货币补贴资金1000多万元。四是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全市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根据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积金缴交比例。2007-2009年,共发放公积金贷款2.07亿元。五是开展农村住房改造。2007-2009年,我市各级政府筹集资金约3.38亿元,帮扶4.02万户农户(其中移民2.2万户)建设新房。2009年底全市农村住房钢混结构住房比例已达77%。
7.就业保障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就业保障支出1.54亿元,推进就业保障工作。一是设立小额贷款、贷款贴息、再就业财政补贴和税费减免等一系列财政扶持政策和在工业园区内建立移民就业生产基地的办法,帮助解决“就业难”问题。2007-2009年,全市共完成新增岗位23万个,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9万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万多人。全市工业园区吸纳本地劳动力占岗位总数的50%。二是开展免费、短期就业技能培训。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技工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资助城乡退役士兵免费接受2-3年中等或高等职业培训,2007-2009年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2万人;培训退役士兵1600人,培训后就业率为100%。三是开展“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建立了“零就业”家庭援助档案,开展“一帮一”援助活动,鼓励“零就业”家庭成员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同时举办“零就业”家庭人员就业专场招聘会及开展援助周活动。2007-2009年,我市共帮扶“零就业”家庭3200户,全部家庭都已安排人员上岗就业。
8.医疗保障方面。2007-2009年,全市共投入医疗保障支出9.83亿元,推进医疗保障工作。一是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不断提高参保标准,扩大覆盖范围。2009年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248万人,占全市农业总人口的93%。二是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从2009年4月1日起,由原来的3.5万元/每年·人提高到8万/每年·人。三是稳步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试点改革,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09年底参保人数达到26万多人。四是扎实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改革。为切实解决我市关闭、破产、解散的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统称困难企业,下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社会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粤发〔2007〕14号)和《转发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7〕7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订下发了《河源市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实施方案》(河府办〔2008〕2号),于2008年1月底前将我市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15493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了医疗保险范围。五是启动生育保险改革。我市制订下发了《河源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河府〔2008〕1号),于2008年4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女工生育保险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女工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和营养费的筹集和支付渠道,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至2009年底,全市共11.2万人参加生育保险。
(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的惠民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初步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由于地方财力薄弱,而中央、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的步伐较快,财政负担重,2007—2009年,财政通过贷款、暂付款形式投入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达26.90亿元,是2009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18亿元)的1.33倍。虽然我市尽了最大努力加大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但是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仍然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1.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窄,城乡差别大。从我市的情况来看,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集中在城镇,如近年来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了市人民医院、河源理工学校等公益设施,但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因县区、乡镇政府财政十分困难,基本公共服务投入严重不足,在我市绝大部分农村,政府的公共服务比较少,与城镇的差别很大,与发达地区的城乡比较差距就更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交通道路建设方面,尽管我市启动了村道硬底化工程,但规划建设的标准很低,农村交通条件仍然比较落后。二是在基础教育、文化设施建设方面,城乡办学条件虽有改善,但学校学位比较紧张,大多数农村学校教学设备落后,很多学校没有电教设备。农村文化设施较落后,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比较单调。三是在基本卫生设施建设方面,全市的卫生设施条件比较落后,与其他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广大的乡镇医院医疗条件较差,与群众的卫生医疗需求有较大差距。
2.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缺乏财政资金。我市提供的各类公共服务,层次和水平都是比较低的,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差距较大。如2009年我市人均一般预算支出2686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下同),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811元,其中:人均教育支出580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53元;医疗卫生人均支出229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33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人均支出27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89元;交通运输人均支出71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8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均支出392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5元。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我市经济基础差、财政财力十分困难,只能维持政权的基本运转和保吃饭,难以有财力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缺乏应有的物质基础。2009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0.18亿元,占全省的比重仅为0.55%,全市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为68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9%,与全省水平差距极其悬殊。因此,部分基本公共服务存在投入的增长速度相对落后于总体财政支出增长速度,发展的速度相对落后于整体经济增长速度,供给的数量和质量相对落后于公众现实需求等。
三、总体目标
河源市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确定为“基础服务、基本保障”,即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四项基础服务,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四项基本保障,均等化对象为全市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八个方面、四个阶段逐步加以实施和推进。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管理有效、水平适度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标准的一致和水平的均衡,全市居民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在一定水平上做到人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全省山区市位居前列,在全省达到中等水平。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加速覆盖(2010-2011年)。这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第一个阶段。重点任务是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增加对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四项“基础服务”,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四项“基本保障”方面的投入,坚持投入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困难群体倾斜,建立健全城乡、不同地区和社会群体多层次、差别化的公共服务体系,使基本公共服务加速覆盖广大居民。
——重点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2012-2014年)。这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第二个阶段。主要任务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加快,将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和制度统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广大居民。
——基本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5-2017年)。这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三个阶段。增强财政实力,提高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能力,总体实现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总体实现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8-2020年)。这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第四个阶段。在城乡、地区制度差别基本消除的情况下,最终建立相对完善的现代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使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四、阶段目标和措施
(一)公共教育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到2011年,继续完善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水平和质量不断提升,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及程度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主要指标位于全省山区市前列。到2015年,普及学前教育,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基本均衡,进一步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至2016年实现创建“广东省教育强市”的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全市“四统一”的公共教育体系(即统一制度、统一地区标准、统一预算拨付、统一监管),实现“四化”(即义务教育均衡化、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化、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化、高等教育大众化),高质量高水平普及12年基础教育,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居全省山区市前列,与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全市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和均衡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跨越发展,与普通高中教育相协调;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市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和主要指标位于全省山区市前列。
——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到2011年,全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达到和保持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6%以上,城镇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和大班额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6.5%以上,其中市区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农村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80%,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5%。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到2011年,全市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85%以上,实施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
——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发展。到2011年,完成河源理工学校、河源市卫生学校新校区建设,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年招生数达到2万人,全日制在校生达到5.2万人。
②实现措施。
——巩固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初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的师资、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加快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在资金安排、校舍建设、教师配置、设备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根据城乡建设规划,结合常住人口密度、生源、交通及自然条件等因素,按照低年级就近入学、中高年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加大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力度,撤并地处偏远、规模特别小学校(教学点)。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三室一场五有”工程(即有满足教学需要的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及多媒体教室和运动场,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厕所、教师工作生活周转房,寄宿制学校还要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生宿舍、学生食堂),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全面推行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教职工工资标准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准,适当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建立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协作机制,鼓励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推进薄弱学校委托管理,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努力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优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普通高中布局结构,通过改建、扩建、新建市区和县城普通高中学校,以及联合办学、兼并等方式,逐步撤消一些规模小、师资力量薄弱的乡镇普通高中,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向市区、县城集中;促进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协调发展。加快改建、扩建、新建一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支持普通高中立足学校传统和优势,发展校本课程,创新育人模式,形成科技、艺术、体育、外语等办学特色。促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互相渗透,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充分利用职业教育开放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发展高中学生的职业技术能力。
——加快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完善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学条件,加强重点专业、课程、实习基地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名牌专业、精品课程,提升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综合实力。
——推进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青年骨干教师成长计划,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深入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专业能力竞赛、学科教研等活动,鼓励和引导教师报读硕士研究生和研究生课程班,促进全体专任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校长队伍建设,完善校长选用任用机制,着力提升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中小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探索实施中小学校校长职级制,促进校长合理流动,培养一大批懂教育、精管理的校长队伍。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农村教师攻读教育硕士学位资助计划,为农村学校培养输送高素质教师。建立农村教师岗位津贴,确保农村教师实际收入水平高于当地同类同级城镇教师实际收入水平。健全农村教师医疗、养老等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建设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周转房制度,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双师型”教师的科学评价制度和专业职务评聘制度。
——建立完善教育经费多元投入体制。大力推行“阳光财政”,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发展教育事业;根据不同时期教育发展规划,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教育发展重大项目。市、县区财政着重安排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工程、城乡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高工程、职业技术教育优先发展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的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专项资金激励机制,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带动和放大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教育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捐资办学和投资办学。逐步实行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费用补贴计划,加大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力度,对农村和城镇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行免除学杂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助学体系,引导社会捐赠助学资金用于帮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就读高中阶段学校;实施河源市市区、县城房地产开发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的规定,做到城市学校规划和建设与城市规划和建设同步或超前,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发展学位不足问题。
——创新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市、县、镇三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以规划引导、政策调控、资源配置、信息服务和督导评估为主,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以建立新型政校关系,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改革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每个县区划分若干个学区,设立学区教育管理办公室,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若干个乡镇的教育事务。改革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以市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巩固提高普及12年教育成果,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55%。城市基础教育学校规划和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同步或超前,基本解决城市大班额问题。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农村镇中心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90%,每个县建设1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提升普及12年教育质量;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提高资助标准;进一步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除个别中心镇保留少数生源充足、办学质量较高、具有发展前景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全市普通高中集中在市区和县城举办,通过内涵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职业技术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对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和贡献能力显著增强;区域间、校际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
②实现措施。通过建设教育强镇大力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农村地区教师水平和质量;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缩小与城镇学校的教育差距。加大对高中阶段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中职教育的专业管理,加强校企合作,巩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加强对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督导检查,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落实。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以上,巩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扩大资助覆盖率,进一步提高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内涵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础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省级教育强镇占总数70%以上,教育强县区覆盖率100%,2016年创建教育强市,实现教育强市目标。
②实现措施。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义务教育;加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中职教育与高职教育的有效衔接和沟通;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义务教育师资配置进一步均衡。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幼儿园办园条件。扩大特殊教育的服务范围,提高残疾人的教育水平。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与中职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进一步巩固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覆盖率达到10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队伍素质总体较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较高,教育发展综合实力处于全省山区市前列;到2020年,全市25岁以上人口受教育平均年限达到12年,与全省同步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
②实现措施。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投入保障体制,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步入良性机制;继续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继续提高幼儿园办园条件。均衡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大幅度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能力;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紧密结合,推进高等教育科技创新水平。
(二)公共卫生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到2011年,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明显改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人才结构趋于合理,高级职称达到500人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100人以上、大学本科学历达到1000人以上,城乡就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城乡整体卫生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质素明显提高;到2014年,建立基本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公共卫生均衡发展,重大疾病、地方性多发病得到有效控制,城乡就医环境得到根本改善,良好医德医风形成,医药安全、价格合理,医患和谐,人民群众健康素质进一步提高;到2017年,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水平和质量的均等化,全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人员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能力明显提高,地区之间能力与水平趋于一致或相近,人群健康水平接近;到2020年,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人享有均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每千人口床位数达2张以上,每千人口医师数达2人以上,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以上,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十万分之十二,婴儿死亡率低于6‰。全市实行基本药物抽验全覆盖,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建成比较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着重培养全科医生,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完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11年,建立三级医院2个半小时服务圈、二级医院1个半小时服务圈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半个小时服务圈,形成方便快捷的应急救治和转诊网络。
——基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它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所有零售药店均应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到2011年,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实现全覆盖抽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逐步向城乡居民统一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完善城乡健康教育机构,让健康教育进机关、社区、学校、工厂、农村。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到2011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25元。保障城乡居民生命健康,到2011年,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3‰以下,城乡常住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超过76岁。
——增加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农村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实施农村改水改厕等。到2011年,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健康监护率达到85%以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率达到80%以上,农村改厕率达70.6%。
②实现措施。
——完善公共卫生投入机制。提高政府卫生支出比重,重点支持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发展,确保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
——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改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应急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和卫生监督等机构的设施条件,启动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建设,完善市慢性病、职业病防治院建设。建立和完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整合防治资源,提高防治能力。加强县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成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强村卫生站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内涵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与管理,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
——扩大公共卫生服务范围。逐步在全市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011年底城市建档率达到70%,农村建档率达到50%;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大力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诊疗行为,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探索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立医院经济补偿政策,逐步解决“以药补医”问题。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与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健康教育网络,广泛宣传卫生科普、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民的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倡导和促进大众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大力支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卫生学评价工作。加强镇、村卫生创建工作和农村除“四害”工作,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加强农村改水改厕,提高安全饮用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探索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卫生管理模式。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培养。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等形式,加快人才成长。鼓励优秀卫生人才到农村基层、城市社区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支撑能力和卫生人才保障能力。
——加快建立基本药物制度。规范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和应急医疗救助中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医保药品报销目录。建立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储备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
——加强政府对公共卫生的监管。巩固提高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水平,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估体系,完善公共卫生服务评估程序,将公共卫生服务纳入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进一步解决城乡公共卫生问题,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得到有效应对。在全市建立比较完善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提高全民基本卫生保健水平。在全市建立完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证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完善全市爱卫和健康教育机构,市、县区要设立专门的爱卫、健康教育机构,乡镇、村(居)委会都配备爱卫和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每个乡镇、村(居)委会建立1—2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到2014年农村改厕率达76%以上。
②实现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公共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实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证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建立完善的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网络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从根本上改变卫生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水平与质量的均等化。各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与人员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能力有质的提高。
②实现措施。进一步提高政府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水平,继续重点向农村公共卫生、社区卫生倾斜,改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条件,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加强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促进行动。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效果在不同区域、城乡和不同人群的均等化。全市实现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享有和效果的大致相同,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人群之间公共卫生指标相近,健康水平趋于一致,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②实现措施。建立完善的政府分级投入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完善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全市经济水平和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在中央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上适当增加服务内容。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教育和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进一步加强医药卫生监管,全面推行药品生产经营电子监管;提高药品抽检覆盖率;强化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建设;建立市、县、镇三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巩固和提高药品技术人员专业水平。
(三)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客家风情、河源特色的现代文化体系,文化在综合实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树立起文化事业长足发展、文化产业特色明显、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氛围更加浓郁、社会文明和谐的文化形象。建立起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市区、县城建成“十分钟文化圈”,农村建成“十里文化圈”。建立起惠及全民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网络。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提升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和流动演出服务网,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流动服务惠及全市各个乡镇,在全市建立较完善、高效顺畅、保障有力的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网络。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农村看书难、看电影难、看戏难的问题。高起点建设一批代表河源文化形象的重大文化设施项目。建设好客家文化公园、东江文化公园、恐龙文化公园和河源文化艺术中心(含歌剧院、音乐厅、电影厅、展览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市图书馆、客家博物馆;完善和提升市恐龙博物馆、市群众艺术馆、叶绿野美术馆、市青少年宫、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河源文化广场等的功能设施。各县区根据当地文化优势和需求,建设和完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艺术中心等重点文化工程项目。加快推进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基本实现全市城镇模拟电视信号向有线数字电视信号的转换。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电影,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2011年末实现农家书屋覆盖率85.4%。2011年起,每年组织送戏下乡400场以上,送书下乡20000册以上,送展览下乡30期/次以上。实施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逐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继续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市级支中心,加快推进县级支中心建设。全市100%的社区建有1个以上健身点(配有健身路径、室外乒乓球台),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100%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有体育健身设施。加快推进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达20%(标准:建设占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内有灯光篮球场、羽毛球场、室外乒乓球台、健身路径等和使用面积累计达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场所),社会体育指导员占全市常驻人口的1‰。
②实现措施。2011年底,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五县一区各镇基本实现模拟电信号向数字电视信号的转换,为“三网”融合创建平台。丰富服务“三农”的节目内容,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全市发行放映单位转企改制工作,有条件的乡镇逐步建立固定的电影放映点。应选择文化基础条件比较好的行政村建立农家书屋示范点。通过系列流动文化展演带动地域文化品牌的形成,以持续文化创新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效建立。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运用多种传播方式,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大力推进社区评先,推动特色学校和农民健身工程建设。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在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基础上努力争取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建立和完善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的新体制,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的需求。全市新建农家书屋248家,实现农家书屋覆盖率100%。全面完成行政村(社区)文化室建设,实现行政村(社区)文化室覆盖率100%。多渠道开展基层流动服务,为市、县基层开展文化配送服务提供流动文化服务车、便携的灯光音响设备等,形成高效顺畅、保障有力的配送体系。完成市级支中心(1个)建设,实现与省级中心联网。完成源城、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6个县级支中心,13个文化事业单位基层点和5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全市100%的乡镇建有体育健身活动设施,其中乡镇建有占地30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广场(公园)内有灯光篮球场、羽毛球场、室外乒乓球台、健身路径和使用面积累计达到6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活动场所达到40%以上,继续完善社区体育设施和农民健身工程,社会体育指导员占全市常驻人口的1.2‰。
②实现措施。在巩固和发展“村村通”的基础上,扎实稳妥地推进“户户通”工作,加强数字电视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扩大农村有线数字电视的覆盖范围。加强与电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的服务水平。建立网上省、市、县(区)三级“村村通”的维护体系,加强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基本建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逐步解决农民看电影难的问题;按照“政府组织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主管理,创新机制发展”的思路组织建设农家书屋,做到建得起、有机制、见实效、受欢迎。确保农家书屋公益性质,实行免费借阅制度;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文化的流动服务中来,建立文化志愿者服务机制,借鉴媒体的策划手段,把“奉献”与“收益”,演出与游览等结合起来,促进流动舞台早日为市民服务;加强我市特色文化信息资源建设。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我市优秀文化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融合,形成包括图书期刊、舞台艺术、音乐美术、影视作品、科普知识、文物鉴赏、旅游文化等内容的分布式文化信息资源库群。市图书馆要加强数字图书馆的资源建设,建成以“馆藏图书文献共建”与“客家文化”为核心的数字资源建设,新建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剧目、优秀音乐作品、优秀美术作品以及珍贵文物、客家历史文化、旅游文化的数字化,并提供网上服务;推进乡镇健身工程的实施,落实绩效考评制。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广播电视、电视资源总量增加,产品和服务基本能满足城乡群众需求。“农家书屋”覆盖全市所有的行政村,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改善农村文化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买好书、管好书、读好书、用好书”的良好氛围。县区及乡镇建有户外文体广场,全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设施全部达标;每个县(区)至少有1座多功能综合影剧院和数字电影厅,每个乡镇至少有1套以上数字电影放映机,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市、县两级建立门类齐全、数量充裕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库,搭建文化输送平台,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等文化服务。完成49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乡镇健身工程继续深入推进,全市覆盖率达到85%,城乡公共体育均衡发展逐步得到改善,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基本得到满足。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占全市常驻人口的1.5‰。
②工作措施。全市农村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户户通”,扩大数字化电视在农村的覆盖面,积极探索“三网”融合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各县区广播电影行政管理部门全面组织和推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实施,协调解决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的有关问题。鼓励和支持社会个体和企业、个人参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根据实际需要,对人口较多村和人口较少村实行不同的建设标准。对老区革命基点行政村、老少边穷及农村文化建设基础差的地区,在资金投入、出版物配送等方面应有所倾斜。积极探索文化活动和文化产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民间组织和社会资本通过捐赠、赞助、投资、合资等多种形式参与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努力实现工作重点下移、文化资源下移和文化服务的下移,健全创新的工作组织和服务工作机制,完善以区为龙头、镇为基础、村为补充的三级文化服务和演出流动舞台网络,推动全市基层文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充分保障城乡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文化权益。坚持“需求牵引”和“整合共享”的原则进行数字资源建设。市级支中心要与电信、旅游、信息等部门密切合作,系统整合各类优秀文化信息资源,把科普知识、农业技术等群众急需的优秀资源整合进来,建立面向全市的多媒体点播网站,满足基层群众的实际需要。各地要积极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数字文化资源,形成分布资源库,以“共享工程”为平台,逐步实现全国、全省、全市文化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完善乡镇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健身服务建设,资金投入逐步偏重经济落后地方。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广播电影电视服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服务优质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社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建立起“政府主导扶持、社会募集捐助、农民自我管理、网点遍布全市”的“农家书屋”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新格局。市、县区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建立起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的充裕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在全市形成较完善、高效顺畅保障有力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从根本上解决基层农村看书难、看电影难、看戏难的问题。全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达到省二级站以上标准,其中18个中心镇综合文化站达到一级站标准。行政村(社区)按照“五有”(即有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具有图书阅览、文化娱乐等功能的综合活动室;有一个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有一个农家书屋或社区书屋;有一个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或电子阅览室;有一个文化宣传橱窗或阅报栏)的标准建设文化设施, 同时要配置必要的文化活动和体育健身器材。全市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200平方米。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网点和“农家书屋”覆盖到每个乡镇和行政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完成1406个村(居)委会基层点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镇和农村的工作网络。乡镇健身工程全市覆盖率达100%,基本形成完善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总体基本实现。
②工作措施。全市农村基本普及数字化电视。创新广播电视服务运行机制,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三网”融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把企业经济效益增长放在拓展政务、商务、信息服务业务上,实现相互支持、互利互赢、服务于民的新格局。建立和完善广播电视网资源网络系统,整合资源,互通有无,注重节目创新,不断提高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农村电影放映以发展先进文化、宏扬民族优秀文化、建设社会新农村为导向,注重题材的公益性,提高放映效果,有一定数量影片反映科技兴农,普法教育反腐倡廉尊老爱幼等题材的影片,融娱乐性,知识性于一体。农家书屋在图书选配上,符合农民需求;在服务方式上,符合农村实际;在运作形式上,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整合乡镇教育、体育、科技资源,组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于一体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市、县区工业园有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户外文体广场等设施,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职工书屋、俱乐部、职工之家等文化设施,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业余文化生活。大力推进居民住宅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设施。整合文化设施资源,提高文化系统、机关、学校、企业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管理,提升公共文化场馆管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所)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免费开放,扩大美术馆、科技馆、职工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免费服务项目。启动各级文化事业单位辅导、示范、组织和服务功能,发挥基层文化的社会性和系统工程作用,全方位加大面向基层、贴近市民的文化辅导和服务力度,增强各项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的渗透力、影响力、参与面和社会效益。
加快基层网点建设,各级文化主管部门制定网点发展规划、建设标准,并提供技术支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中共河源市委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委发〔2006〕6号)精神,以农村为重点,积极发展基层服务点,推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地以支中心、基层中心和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等基层服务点以及校园网、有线电视网为依托,建设遍及城乡的“共享工程”的农村中小学校,通过与“共享工程”的结合,基本建成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文化信息服务网络,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的共享。将“共享工程”基层网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科技信息“直通车”工程以及山区信息化的实施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优先把“共享工程”基层网点接入互联网。不断创新服务机制和完善健全的体育服务网络体系。
(四)公共交通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
到2011年,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加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到2014年,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初步建立相对完整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到2017年,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到2020年,基本建成更安全、更通畅、更便捷、更经济、更可靠、更和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有效满足公众出行需求。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使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加强。到2011年,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5标台;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5%以上;城市公交承运速度达到30公里/小时;城区站点覆盖率达到70%以上。2011年,完成500公里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大力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到2011年,基本实现全市100%乡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和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有候车亭。
②实现措施。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行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优先、设施建设优先、使用路权优先和公共财政转移支付优先。建设基本覆盖全部城区的公交系统。优先发展以大运量快速交通运输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工作。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客运站场投入机制,加大农村站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进一步满足居民的各种出行需求。加快推进惠州—河源城际轨道规划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确保农村公路正常通行。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着力构建农村客运网络体系。
②实现措施。坚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大运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大力推进惠州—河源城际轨道规划工作。调整客运价格,保持公共交通低票价优势,提高公共交通对社会公众的吸引力。通过政府投入、部门扶持、村企共建、村民义工投入等方式,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推动城乡客运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周边农村线路公交化改造。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居民各种出行需求基本满足,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至2015年,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0标台。启动惠州—河源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农村公路网络继续完善,农村客运事业持续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全市城乡的交通客运网络。
②实现措施。启动惠州—河源城际轨道交通建设。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重点扶持农村的村镇(乡)之间、镇(乡)镇之间的短途客运交通,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基本建成更安全、更通畅、更便捷、更经济、更可靠、更和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的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公共交通发展成果惠及全市城乡、全民共享。建成城乡一体化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实现“1小时生活圈”。
②实现措施。初步建成惠河城际轨道交通,并实现与城市公交、出租、公路客运等有效衔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效率。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继续扩大农村客运网络覆盖面,提升农村客运服务上新水平。
(五)生活保障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到2011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使应该得到基本养老保障的人都能享受相关的待遇或服务。到2014年,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到2017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人群、城乡差别,逐步提高均等化程度。到2020年,建立适合河源市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均等化程度较高的社会保障体系。
2.阶段目标及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增强基金共剂功能,均衡县区负担,夯实省级统筹实施基础。实现全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单位缴费比例向省基数下限和省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过渡;加快完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市级统筹水平。开展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建立健全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不断提高养老金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到2011年,基本建立试点范围内覆盖农村的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到2011年,在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的基础上,确保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2011年底,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50%。继续抓好“千间敬老福星工程”的扫尾工作,全面完成敬老院的改造扩建工作。保持现有的老人、儿童福利院数量,提高养员入住率,分别达到50%以上。降低护理人员和护理对象的比例。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养员至上,服务第一,以主动性服务来满足养员个性化的要求,服务合格率达到95%以上,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为零。
②实现措施。以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快完成个人视同缴费账户建账工作,核算各地个人账户空账额,分清财政责任。逐步建立财政、国有资本收益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和充实机制,启动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作。建立最低养老金制度,保障养老金水平较低人群的基本权益。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周岁以上农民作为重点人群。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以落实《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广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规定》和《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等制度为契机,加大各级政府工作落实力度和对救助资金的投入,不断提高救助水平。加大政府财政对社会福利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争取政府增加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工作人员与正常老人的1∶4;与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1∶1.5;与健全儿童的1∶6;与婴儿、残疾儿童的1∶1.5比例。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特教、护理标准和水平;加强思想教育,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语言规范,仪表端庄,举止得体,服务周到。实行全员挂牌上岗服务制度。发动社工和义工关心和帮助特殊群体,发扬博爱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实行分类指导,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逐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到2014年底,在巩固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的困难家庭低保覆盖率达到70%。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储备和编报工作。
②实现措施。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的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各项救助的补助标准。普遍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都纳入保障范围内,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开展家庭收入科学核算,逐步实现救助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加快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改善农村养老条件,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福利院设施、设备建设,健全行政管理、医疗、护理、康复、财务、后勤、政治思想工作等体系,建立完整的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法。按照国家二级标准,龙川、紫金县各新建或扩建改造1间150张床位以上福利院;东源、连平县按照国家二级标准,改造和扩建120张床位以上综合福利院;其他福利院的规模、服务水平、服务质量都要有所提高。源城区老人福利院向省申报一级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申报省二级福利院。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完善多支柱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各类人群的养老保障水平。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础上,将目标转向提高保障水平,并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提高均等化程度。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别。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的困难家庭低保覆盖率达到80%。全市年人均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全市农村年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加快区域中心敬老院的建设。
②实现措施。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各类人群、困难群体分类救助的力度。落实各项救助资金,进一步扩大低保覆盖面,不断提高救助水平。确立全市基本养老保障标准,为未达到该标准的各类人群提供补助待遇。继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集中服务惠及到更多五保对象;进一步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居住条件、医疗条件,探索利用社工人才队伍推动五保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源城区老人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向民政部申报国家二级福利院;其他福利院向申报省二级福利院。和平县按照省二级标准,新建1间120张床位以上福利院。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进一步提高生活保障均等化程度,促进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向高水平发展。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800元的困难家庭低保覆盖率达到100%。进一步缩小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的供养标准差距。
②实现措施。完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体系,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做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立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全面衔接和全市统一。建立以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居家养老为依托,以社工队伍服务为保障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服务体系,进一步普及生活保障和日常服务。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东源、龙川、紫金、连平福利院达到国家二级福利院标准,并向民政部申报。和平福利院达省二级标准,并向省申报。
(六)住房保障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2011年,基本解决全市城镇户籍2333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完成全市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29624户。到2014年,全面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在县区稳步推进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全面实行农房保险。到2017年,进一步扩大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全面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和住房货币补贴制度,探索政府对农村特殊人群提供房屋居住或救助安置政策。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要内容具有河源特色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12.44万户危旧房改造,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基本解决全市城镇户籍2333户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县区推行住房货币补贴制度。继续建设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完成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建设任务29624户(含318个省认定贫困村在册贫困户的住房改造)。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全市农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建立农村住房保障的长效机制。
②实现措施。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多渠道筹措房源。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比例,以实物配租为主结合发放租赁补贴解决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家庭的住房困难。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2011年新增廉租住房520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13户。政府按规定通过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不断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1年新建239套经济适用房。深化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完善管理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区要在2011年底前出台住房货币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结合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推进农房改造。加大对农村特困户危旧房改造补助力度。鼓励统一建房,集中安置,解决农村五保户危旧房改造问题。
试行政策性农房保险,以农民自愿为前提,将全市农民住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全面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初步建立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在县区稳步推进住房货币补贴制度。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和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农村危旧房改造步伐,加快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全面实行农房保险。
②实现措施。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全市新增廉租住房800套,其中2012年新增200套,2013年新增300套,2014年新增300套。在全市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制度,在市区试点建设一批公租房。全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500套,其中:2012年新增100套,2013年新增200套,2014年新增200套。继续扩大住房货币补贴制度覆盖面,将符合条件的职工纳入保障范围。继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依据财力加大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投入。2012-2014年完成农房改造73726户,其中:2012年23137户,2013年24245户,2014年26334户。继续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全市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其中2012年新增350套,2013年新增350套,2014年新增300套。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廉租住房保障基本覆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全面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继续加大农村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探索政府对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旧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等特殊人群提供房屋居住或救助安置政策。
②实现措施。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进一步扩大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将同等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政策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全市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00套,其中2015年新增200套,2016年新增200套,2017年新增200套。继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15年完成农房改造21050户,全面解决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困难问题;开展扶持除边远分散革命老区村庄外的其他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村庄的搬迁安置;探索政府对整个家庭均丧失劳动能力、无能力改造自住危旧房(含泥砖、茅草房)的老、孤、寡、残人群的救助安置政策,建立相关制度。继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全市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000套,其中,2015年新增350套,2016年新增350套,2017年新增300套。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全面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全面完成农房改造。
②实现措施。提高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标准,将住房困难标准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巩固农房改造成果,由政府出资,结合生活保障均等化,通过救助安置制度或建设公寓房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无房产及老、孤、寡、残人群的居住问题。
(七)就业保障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到2011年,巩固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以“双转移”为目标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制度,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到2014年,建立以市、县区人力资源市场为中心,乡镇(街道办)、社区(村)人力资源市场为补充的综合性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城乡平等的人力资源服务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以及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到2017年,在全市建成一个基础设施齐全,配套设备完善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四级人力资源市场场所体系,建立与省级数据中心连接的市、县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四级网络数据系统,实现不同区域和城乡间网上人力资源与岗位信息查询、职业介绍与自主择业、视频面试与网上搭配等服务均等共享;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建立职业技能开发评价及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到2020年,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和体系,实现区域间公共就业服务资源的均等化、城乡间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一体化和各类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权利的公平化,实现全市各类劳动者和谐就业。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着力实现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完善普惠城乡和市内所有常住人口的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体系。全市有20%以上的城乡劳动者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再就业。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城乡和市内所有常住人口。到2011年,100%的县区、100%的乡镇(街道办)和85%的社区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到2011年,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90%,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8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创业成功率较高。到2011年,在每年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到95%,创业成功率达到45%。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到2011年,每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4万人次。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2011年,实现超过2500名高校毕业生到镇(乡)以及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②实现措施。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服务体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的场地和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服务功能,确保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和市内所有常住人口。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市级中心网络和数据机房建设,大力推进县区、乡镇(街道办)两级人力资源市场网络机房建设。构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普惠制度,推进全民技能提升和储备计划,实施技工教育倍增计划;开发适应河源市产业调整升级的职业培训标准,注重开发适应农村劳动力、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的远程培训课件。推进创业促进就业服务,组织评审一批创业咨询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开发创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加强基层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建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联网建设。培育和发展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规模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发展有市场、有特色的中小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群,增加服务供给。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依托各类创业培训基地,力争每年扶持100名城乡劳动者经过创业培训成功创业,带动就业1000人左右。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巩固普惠城乡劳动者的各项制度及成果。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全市30%以上的城乡劳动者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再就业。
②实现措施。兼顾城乡劳动者就业特点,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实现市级数据库与省级数据中心和县区、乡镇(街道办)人力资源市场数据连接,实现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制度化建设,制定全市统一的招聘会管理、网络招聘管理、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等规定;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公平服务,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能的不同类型的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推进全民创业;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健全适应河源经济发展的职业培训标准体系,定期出台人力资源培训与配置信息分析报告,力争使全市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技能提升培训。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利用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立自助式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为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提供强有力支撑,实现全市40%以上的城乡劳动者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实现就业再就业;推动建立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完善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推动就业服务信息跨区域共享,建立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绩效评价机制。
②实现措施。提高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的比例,将更多服务交由市场主体完成;大力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建设,完善市场网络、数据系统和应用系统建设,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办)、社区(村)四级数据连接;继续开展全民职业技能培训和智力扶贫,搭建公共远程职业培训平台,提供丰富的培训辅助软件和课件,扩大远程培训学习规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决策监督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全面建立覆盖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人力资源信息发布、远程职业培训平台、职业培训标准规划、创业服务体系等公共平台,让全体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全面完善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及体系;实现人力资源市场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城乡及区域间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均等化,实现全市各类劳动者和谐充分就业;就业援助服务更加精细化。
②实现措施。完善四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五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功能全面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市内通过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享受自助式公共就业服务;全面统一城乡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标准,确保就业困难地区和群体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八)医疗保障均等化建设。
1.建设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4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到2017年,初步建立统一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
2.阶段目标及实现措施。
(1)第一阶段:2010—2011年。
①阶段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到2011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巩固在98%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以上。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出台《河源市城乡特困居村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使患病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能得到有效缓解。在全市普遍建立比较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1年,全市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设置1个卫生站,每个建制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在全市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城镇居民提供安全、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建立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优抚对象“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医疗保障水平。
②实现措施。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强化医疗保险保障功能,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提高统筹基金支付封顶线和支付比例,提高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水平,增强制度吸引力和普惠性。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现行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建设,形成覆盖城镇居民和职工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做好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完善医疗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五保供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残疾预防。进一步建立残疾人康复保障体系,将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投入,不断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残疾人普遍享受到康复服务。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落实《河源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现方便、快捷的医疗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
(2)第二阶段:2012—2014年。
①阶段目标。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管理资源,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让城乡居民看得起病,并享受到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各级财政按当地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4%的比例安排基本医疗救助资金。建立完善优抚医疗保障体系,确保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高于当地平均医疗水平。
②实现措施。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社会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有效衔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水平的差距,使广大困难居民能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重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进一步加强社区医疗机构建设。探索开展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管理。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缴费办法及医疗待遇水平比较接近的实际,创造条件将两种制度合并,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实现我市医疗保险制度城乡一体化。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3)第三阶段:2015—2017年。
①阶段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建立全社会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医疗保险法制化进程。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7%以上。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做好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效衔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城乡一体化。
②实现措施。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上年度统筹基金支出情况调整医疗保险(合作医疗)费;城乡医疗保障制度一体化管理。逐步建立覆盖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以及外来劳务工(农民工)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简化医疗救助手续,建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体系。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构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一管理、可转换衔接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完善监管评估体系,加强对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供应的监管,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
(4)第四阶段:2018—2020年。
①阶段目标。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医疗保障的均等化。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促进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发展和整个社会救助制度向高水平发展,使患病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能得到较好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医疗问题全面得到解决。
②实现措施。深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快捷、高效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社会救助制度的全面衔接和全市统一。在全市铺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运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保障措施
(一)积极增强财政实力。财政财力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物质基础;没有财政实力的增强,就没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水平的提高。因此,今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根本选择,就是发展壮大优质“经济蛋糕”:一是坚定不移地践行“三反”理念,全力发展产业转移园区,发展壮大工业经济,提高经济发展水平。二是认真实施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因地制宜出台实施鼓励扶持我市“四新”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巩固壮大优质财税增长源。三是积极筹资融资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培育财税新的增长点。四是科学经营管理城市,精心策划经营好城市土地、矿产资源等,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变为财税增长优势。五是全力争取上级财政、对口帮扶市的各项补助资金,增强财政统筹调控能力。
(二)积极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改革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保障。要积极应对省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改革力度,更好地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益。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生态型财政激励机制。深入学习政策文件精神,全面领会掌握生态型财政激励机制的精神实质。积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工作,重点发展生态产业,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优化生态环境,努力实现“生态崛起”。二是扎实推进省直管县财政改革。按照省直管县改革要求,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逐步将我市5个县纳入改革范围,扩大县级财政自主权,使县级财政直接与省级财政对接,减少中间环节,进一步理顺省、市、县的财政管理体制。三是协商建立横向财政财力转移支付机制。成立横向财政财力转移支付协商领导小组,积极主动与对口帮扶深圳市协调,争取建立深圳市向我市财力转移支付的机制,横向财力转移每年稳定增长。四是积极推进市与区、县与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构建市区利益共同体总要求,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形成权责清晰、利益共享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镇财县管财政改革,完善基层政权经费保障机制。
(三)积极推进城镇化。城镇化是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途径。今后要在全面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人口增长的基础上,鼓励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通过农村人口向城镇迁移,提高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利用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功能定位,扎实推进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发展水平,满足农村人口流入需要。二是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高谋生技能,促进我市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三是在理顺城乡户籍管理的同时,全面推进富县强镇战略,积极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能力。四是加快促进我市人口迁移配套制度改革,如改革医疗卫生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等,使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就业、子女教育、养老保障、卫生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为农村人口迁移扫清制度障碍。
(四)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大类,并对其进行管理改革。一是创新管理机制。转变事业单位管理方式,按照“管办分离”原则,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在业务运行和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优化公共事业资源配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对公益服务的不同需要和公益性任务的变化,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加强事业单位机构监督管理,加大对事业单位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共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二是调整事业单位经费供养方式。由“以钱养人、养机构”向“以钱养事”转变,在制度上增强事业单位的约束性,从总体上降低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投入产出效率。建立对事业单位规范的业绩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促使其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益性。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采用政府保障、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税收扶持等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源的公平合理配置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探索建立新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建立新型事业法人治理结构、竞争性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
(五)积极探索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机制。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积极探索公共服务多样化供给形式,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益和质量。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府政审批事项改革,精简政府职能,凡是国家没有明文禁止和限制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都逐步对社会开发,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入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二是在部分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共服务效益最大化。比如在公共教育领域,在积极发展公立教育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私立教育发展,形成公立、私立教育良性互动发展、良性竞争的发展局面。三是完善公共服务社会参与机制,促进公共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股份制、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投资,减轻政府投入压力;在公共交通领域通过BOT、TOT等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全部或部分经营权,形成公私合作方式,减轻政府投资经营压力。
(六)建立严格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制度。严格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的制度约束,逐步实现绩效考评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严格绩效考评的主体职责。市、县级政府要组建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组织领导机构相适配的绩效考评职能机构,并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绩效考评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推进同步展开并跟进到位。二是严格绩效考评标准。考评标准与考评指标相联接,构成绩效考评的规范性依据体系。要依据政策法律,结合本市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参考省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相关统计资料、部门职能、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完成情况,探索制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管理标准和服务水平标准,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绩效考评标准体系。三是严格绩效考评及报告审核制度。建立和坚持绩效考评工作报告及其审核的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及目标要求,制定行业、部门、单位相应年度或时段的绩效考评计划,严格组织绩效自评和重点考评。四是严格绩效考评结果应用的制度机制。主要是将绩效考评结果应用到市委市政府决策层面,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科学决策;应用到协调各部门各地方的工作中,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筹规划和有序推进;应用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管理中,促进改善管理,强化责任;应用到政府公共资源的配置方面,建立以目标为导向并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绩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的机制;应用到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评中,不断促进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政府服务行为。
二○一○年 月 日
主题词:财政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意见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河源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市单位,市各群团组织,市各新闻单位。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24日印发 |
(共印3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