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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35号第36号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报送贯彻落实财政部令第35号第36号有关情况及意见建议的通知》(粤财资函〔2015〕48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围绕财政部的调研提纲要求及时组织调研,并结合本县区、本单位实际,在充分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分析本县区、本单位贯彻落实两个部令的有关情况和问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具体建议,于2015年6月14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至电子邮箱:hy3288196@163.com)。
河源市财政局
2015年6月9日
(联系人:陈琳琳 电话:3288990)